一、凡2004年底前已通过律师专业(本科)考试计划中“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0925)”和“司法鉴定概论(0926)”二门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免于参加“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0923)”课程的考试。
二、律师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的调整:
1、调整后的律师专业(本科)本科段共设14门必考课,累计学分不低于68学分。另设免考外语加考课4门,累计学分不低于14学分。
为适应司法考试和法官、检察官的职业需要,在律师专业(本科)本科段中增加必考课《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学分,代码0993)。
律师专业(本科)中必考《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3学分,课程代码0925)和《司法鉴定概论》(4学分,课程代码0926)调整为二门课选考一门。
律师专业(本科)基础科段的《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4学分,课程代码0214)改为《法律文书写作》(3学分,课程代码0262),基础科段学分累计为69学分。
2、已取得《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3学分,课程代码0925)或《司法鉴定概论》(4学分,课程代码0926)单科合格证书者,可以顶替《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3学分,代码0993)。
3、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4学分,课程代码0214)单科合格证书者,可以顶替《法律文书写作》(3学分,课程代码0262)。
4、为使专业调整平稳过渡,2005年开始实施调整后的计划。
附件1:
调整后的律师专业(本科)基础科段课程设置
专业代码:C03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