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考试计划为独立本科段考试。符合条件报考者取得经济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规定的11门课程合格成绩,累计达68学分;毕业论文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主才学校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4、报考对象
本专业由福建省统计委托开考。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a、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b、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非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毕业证书者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经济法概论》(财)、《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财政与金融》、《基础会计学》4门课程。
c、原参加高等教育自觉考试统计专业(本科段)学习尚未毕业的学员,也可参加本专业继续学习。
5、考试课程及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