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各门课程均采用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凡按照考试计划规定取得13门课程考试合格,累计达71 学分,通过实践性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凡全部课程(含英语)考试合格的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4、报考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
1)物理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非师范教育类物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一)(4)、心理学(4);
3)师范教育类非物理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理论力学(5)
4)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教育学(一)(4)、心理学(4)、理论力学(5);
5、考试课程与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