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大学本科学历层次,其专业培养规格在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水平一致,专业考试课程不少于12门,总学分不少于71学分,同时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着重培养自学者掌握广告学基本理论,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本专业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合格。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同时取得该课程学分。
凡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12门课程合格成绩,总计学分达71学分,专业实践的成绩达到规定要求,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同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4.报考对象
1)广告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应加考广告学(二)(4),广告策划(6),广告法规与管理(4),广告设计基础(6);
5.考试课程与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