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各门课均采用学分制,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后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凡按照考试计划规定取得13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累计达72学分,并经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凡外语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主考学校授予理学学士学位。
4、报考对象
1.数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2.非师范教育类数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教育学(二)(4),心理学(4)、
3.师范教育类非数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数学分析(二)(6),高等代数(10)。
4.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教育学(一)(4)、心理学(4)、数学分析(二)(6),高等代数(10)。
5、考试课程与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