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其专业培养在总体上与普通高校同类专业的专科水平相一致,考试课程不少于17门,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同时,根据自学考试的特点,在着重考核自学考基本理论、基础知识的同时,适当加强对所学专业的实际应用能力和对幼儿教育工作的初步研究能力。本专业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单科合格证书。并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17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学分累计达到70学分,毕业论文经答辩合格,思想品德合格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4.考试课程与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