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荐生志愿填报资格线和学校推荐生是一样的,只是录取分数线不同。自荐生不占用推荐生招生计划名额。
山东学院自荐生和推荐生分开录取。统考成绩公布后,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学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从建档立卡家庭中分别划定志愿资格线。
学校推荐的学生批量录取。根据四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填报志愿和学校推荐生招生计划(包括未被学校定档、定卡批次录取且已填报过学校推荐生志愿的定档、定卡家庭考生),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自荐生是分批录取的。自荐生根据四门公共基础课总分及其填报的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进行投档。达到同一高校同一专业推荐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采取加计划的方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