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行志愿招生档案,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专升本”已经结束,最终录取结果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具体专业备案情况如下:
温馨提醒
1.最终录取结果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及我院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的规定,7月初对拟报考高职院校的考生进行审核确认,未按时毕业者取消其资格。届时,我院将为核准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并发送录取通知书。
联系我们
电话:0571-87571500,87571557
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连航经济开发区阳山路2号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14408
FaxNo。: 0571-87571553
招生网:http://zs.zufedf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