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2024〕8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和《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现对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9日至2024年7月。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5日24:00前将申请提交至指定邮箱hbmzdxjwc2024@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湖北民族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预录取名单。可移植文档格式文件的扩展名(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的缩写)
湖北民族大学2024年普通高校升本科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6月29日
我校将于7月15日前后向被省教育厅录取的学生发送正式录取通知书。
我校2024年录取的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与2024年同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收费项目和标准相同。
被录取的学生,持我校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录取该专业的学院(系) 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系)批准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不可抗力而未按时报到的学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无故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录取资格(具体要求见《湖北民族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特别提醒考生,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考生资格审查应贯穿报名、考试、录取、注册、录取等招生培养全过程。在普通本科的所有工作环节中,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录取和学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