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镇居民。
2.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
3.持有本市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其他地方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落户,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本市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是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未及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年本市城市低保标准的。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条件的人员。
各省建档立卡政策有差异。请考生参考所在院校报名省份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