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方法
高校按照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学生在校期间(除上学期外)所有考(查)科平均成绩的排名顺序(不按学校综合评价结果)选拔学生。排名范围是同年级同专业的所有学生。如果尖子生因为个人原因放弃本科学习,必须提交自己签名的证明材料,其他同学可以依次补充。证明材料由来源学校存档备查。补录学生必须符合普通本科专升本选拔条件。不占下达计划指标,直接升本的学生,必须和按成绩按比例推荐的学生一起推荐。普通本科原则上不设选拔考试。如有选拔考试的需要,本科院校必须经我厅批准。
选择比例
选调生本科就读比例按以下要求执行:一般情况下,国家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规划单位、广西高水平职业学校建设单位、本科职业院校和专科学校比例不超过30%,普通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高职院校和广西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职业院校)比例不超过25%,其他职业院校不超过20%。上述比例的基数为该院(系)同年级同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