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到最后一个分数相同的考生,可以申请追加招生计划。免试推荐录取的考生、建档立卡的考生、高职院校(专科)入伍和退役的毕业生、并列最后一名的人员,如有追加计划的需要,可向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确认后,由发展计划部门追加计划。
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录取原则
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某专业实际参考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该专业录取率由本科学校自主确定,但原则上应参考我校其他专业平均录取率科学合理确定。
对具有免试推荐和征集退役资格的高职(专科)毕业生的录取另行计划。有免试资格的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退役高职(专科)毕业生,最后成绩并列的,如需追加计划,学校可向我办提出申请,发展规划办经高教办确认后追加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考试成绩在公布的计划范围内录取的,不占用追加计划,但纳入该专业在本校录取比例的计算基数。
6月15日前,本科学校将拟录取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录取报名备案表(含免试推荐)加盖学校公章,报我厅高教处。
6月30日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予录取。我办将本科学校上报的录取注册备案名单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管理平台的学籍学历信息进行比对核实,核实后将比对情况反馈给本科学校。本科将向核实无误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