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录取一般以考生各科总成绩由高到低为原则。普通入学考试属于省级统一招生标准考试,由省级教育部门和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管理。各省的录取规则也不一样。以河南、山东为例。
山东专升本招生录取规则
推荐院校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填报志愿和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达到报考高校相关专业分数线的自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四门公共基础课总分及其填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规则录取。未达到高校相关专业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得投档。
退役大学生士兵升本院校专项计划单独标注和录取。录取率不足40%的,按40%执行。
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毕业生升本院校专项计划单独标注,单独录取。录取率不足40%的,按40%执行。
河南省大学生录取规则
按照国家考试招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省招生办组织统一录取。划定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高校选择最好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