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办发〔2024〕3号)要求, 凡世界技能大赛中国国家队获奖者和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高职院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均可向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申请录取,由相关高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对在大学期间获得市(州)级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毕业后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的高职院校(专科)毕业生,相关高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尝试推荐免试录取。选拔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免试具体推荐办法,在招生简章中规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川大学生参军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4〕431号)要求,我省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后,在高职院校(专科)完成学业后,参加“专升本”考试,单独计划下录取率为6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高职院校学生(含新生),在高职院校(专科)完成学业后,免试就读普通本科。
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各入选本科院校通过增量计划招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提前单独录取,录取率20%。本科院校选拔要督促派出院校严格审查专项计划资格,对不合格考生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