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应为全日制专科生、高职学生、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和台湾省除外),且家庭经济困难。
2、申请助学贷款要符合以下条件:
(1)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作为监护人的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有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的。
3.学生本人需要以下资料,在新学期开学后的前几天直接向所在学校的助学贷款专门窗口申请: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2)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声明);
(3)经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确认的高校学生及家庭问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