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节轻重,暂停考试1至3年。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还可以给予其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的考试成绩无效。
被认定为作弊的;有组织的团伙作弊;在考场外发送和传输考试信息;利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的作弊行为;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等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考生参加考试。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还可以给予其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的考试成绩无效。
根据相关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的考生,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目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等相应处理。将未成年考生作弊行为记入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年内不再发生考试作弊的,可从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删除该记录;将成年考生作弊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告知作弊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在校学生将由学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开除学籍;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