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西藏警察学院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多迪路68号。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原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院的基础上改建而成。多年来,为西藏公安战线培养输送公安毕业生1800余名,培训轮换在职民警25000余名,培训保安员2800余名。毕业生遍布全区公安基层,大部分成为业务骨干。有的走上了厅、局、处、所、队等领导岗位。为维护西藏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报名对象: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努力学习,志愿为公安服务;
2.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未婚,未满22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全区招生,女生人数占招生总数的15%。
申请条件:
根据公安工作的特殊要求,学校在招收公安专业学生时,必须经过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
(1)政治条件:
要求考生具有较高的政治、心理素质,除按《西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的政治思想标准考核外,还需经公安机关政审合格。
政审合格:考生思想进步,品德良好,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意识强,愿意从事公安工作,直系亲属和对其有较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政治历史清楚,现实表现良好。
(2)身体状况: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公安高等学校招生暂行办法》(巩峥〔2000〕137号),在西藏警察学院,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和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颈、各种疤痕和麻木等。),没有嗅觉迟钝,没有鸡胸,没有腋臭,没有明显的八步,罗圈腿,没有口吃,没有严重的扁平足(扁平足),没有纹身,小光头,没有头发。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测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m,体重不低于45kg。根据人事部、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及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过于肥胖或偏瘦(标准体重< kg > =身高< cm >-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偏瘦)的考生视为体检不合格。
3.理科专业左右眼裸眼视力应在4.9(0.8)以上,文科专业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3)身体条件要求:
报考西藏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并通过测试。
(4)外语要求:
根据西藏警察学院现有条件,外语仅限于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