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有关文件精神,从2024年招生起,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在校生(含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高职(专科)完成学业的,可免试申请参加相关高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省教育厅将对专升本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学校和专业进行合理安排,根据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情况,统筹安排招生计划。免试入学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专升本的免试条件为2024年7月31日前能够取得或已经取得毕业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生毕业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外省高校高职(专科)学生毕业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2.报名结束后,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免试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向相关高校提出申请。应用型本科专业原则上应与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校内考试。
3.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对报考我校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的职业适应性或专业技能进行综合考察,并根据在校成绩和任职期间表现做出综合评价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综合评价合格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
4.根据本人参加的院校组织综合评定结果,退役大学生士兵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本科教育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择报1-3所院校及相应专业。
5.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招生院校综合评价合格名单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的志愿,按照三个梯度志愿序列由院校投档录取。
6.未能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公布的缺额计划在网上填报一个志愿(专业应大致对应)。缺额计划招生院校对参加招生但前期未参加校考的退役大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综合评价合格名单报省级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征集志愿和高校提供的合格名单投档,由高校录取。
7.招生高校要细化工作方法,要在退役大学生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招生专业和计划、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录取原则。
8.招生院校要按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及时下载备案数据,上传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录取名单信息。免试录取工作在普通考生统考前完成。
9.已经免试录取的前大学生士兵,不再具备参加统考的资格。未被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可参加统考并被录取。
10.本科录取后未报到并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