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除外语课程外,公共课程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除本科招生专业为蒙古语专业或外语专业外,专业课考试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命题。公考科目包括语文基础、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日语、俄语)、计算机基础四部分。专业考试科目及考试形式(笔试、技能测试等。)由各招生机构决定。公共课程考试科目总分200分(每部分50分),专业课程考试科目总分100分,总分30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参加公共和专业考试,相关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
组织实施
专升本公共课考试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命题、组卷、阅卷、发布考试指令和组织实施。专业考试由招生院校负责命题、组卷、阅卷、发布考试指令和组织实施。考点设在联合城所在的本科大学。在盟市没有本科院校的地方,由相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结果查询
考试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专业课成绩上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由该中心汇总公共课和专业课成绩,公布专升本考试成绩的查询方式,以便考生据此查询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