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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甘肃今年专升本最新消息)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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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2022年甘肃统招专升本招生(试行)政策指出2022年甘肃专升本所有专业为统考,文化课考试科目不变,专业基础测试大纲由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对应的专业大类,按专本兼顾的原则制定,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并命题。

2024年甘肃专科生统招招生政策(试行)指出,2024年甘肃专科生所有专业统一考试,文化课科目不变。专业基础测试大纲由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相应的专业类别,按照专业与专业兼顾的原则制定,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发布和命题。

2024年甘肃省高职(专科)本科考试招生计划(试行)

做好省内高校高职(专科)本科统考招生(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工作,促进高职(专科)与高职本科教育、应用型普通本科教育有效衔接,实现职业教育专科与本科教育纵向衔接,拓宽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学渠道,科学选拔人才,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1)按国家计划招生,具有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的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生。

(二)高职院校毕业生和在甘肃入伍,退役后在高职院校完成学业的学生(含新生)(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招生院校和专业

(1)招生院校。省内普通本科院校主要由应用型本科院校和本科职业学校承担。招生院校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并公布招生简章(包括免试录取办法)。

(2)招生专业。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和《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4)》确定拟招生的本科(含高职本科)二级专业。重点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社会需求旺盛、就业前景好的领域。

三、应用方法

1.普通本科报考二类专业考试。符合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含退役大学生士兵)。

2.按照高职(专科)(医药卫生专业除外)二级专业与普通本科、高职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近或相同的原则,可以在同一专业类别内跨二级专业(附件1)。医药卫生二级专业应与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相同或相近。

3.统招考生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

4.免试学生分两轮报考(申请),每轮只申报一所院校。

四。考试方法

省内高校高职(专科)本科考试录取实行免试和统考两种方式。

(1)免试录取。免试录取是指在甘肃省普通高职院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于文化素质统考,只申请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

1.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附件2)。

2.在教育部牵头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和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附件2)。

3.全国学生运动会单项比赛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和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附件2)。

4.获得甘肃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个人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附件2)。

5.高职高专(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专业综合评价前3%。

6.符合我省招生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统考。除已被联考录取的考生外,其余考生均须参加统考。实行“文化素质+专业基础”的评价方式,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1.文化素质。测试主要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计算机基础》和《大学英语》。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方案的制定、统一公布和命题。

2.专业基础。测试各大高职(专科)学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考试大纲由甘肃省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相应的专业类别,按照专科与专科兼顾的原则制定,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和命题。

动词 (verb的缩写)招生计划

(1)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计划在各本科学校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中单独安排,纳入当年招生计划总规模。

(2)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总规模原则上应控制在当年高职院校(专科)毕业生的20%左右。

(三)省教育厅根据学校自愿申报和考生报名情况,协调下达专科毕业生指导控制计划、免试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户专项计划,统一向社会发布。

不及物动词承认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录取工作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各招生院校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机构负责实施。

(二)全省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入学资格由学校审核并公示;甘肃省内外省招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由招生院校审核并公示。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按照招生机构制定并公布的“免试”录取办法提出申请,参加招生机构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招生院校根据考生专业能力测试结果和志愿,择优录取。当年3月中旬前完成免试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或放弃免试机会的考生,可参加当年“专升本”统考。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专升本”统考。参加“专升本”统考时,本方案规定的免试条件不作为统考录取加分。

(三)参加统考的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管理下,按照高校向社会公布的“专升本”最低录取分数线和全省统一划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采取平行志愿模式的基础上,从最高到最低择优录取。

七。学籍注册

普通本科录取后,由原学校发放毕业证,并进行电子注册。普通本科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时,由录取学校对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校毕业证书信息进行验证。如不符,将取消该普通本科学生的录取资格。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注明“在我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其进入本科阶段并颁发毕业证的实际时间填写。

八。其他事项

(1)2025年起,文科类增加大学语文,理工科类增加高等数学。同时,在文化课考试中增加思政课内容。高职(专科)院校要及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从2024级新生开始,文科学生增加大学语文,理工科学生增加高等数学。

(二)普通高考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时间由省招考委另行通知,填报志愿的方式和时间、填报原则由省招考委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专升本是理顺各级招生政策,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的重要一环。有关高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学校集体领导。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工作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正。

(2)严格招生政策。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考试招生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法规,严格人才选拔标准多元化,不因普通专科生招生规模扩大而降低规范化管理要求。办理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

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法行为,维护考试招生秩序。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举办普通本科培训,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培训与“普通本科”注册资格挂钩。

(3)严格资格审查。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查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和审核规则,对审查工作中发现的失职行为进行追究。

学生报到后,接收学校要做好复试工作。一旦发现普通高校升本科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的情况,无论何时查实,都要开除违规录取的学生,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披露。相关院校要及时向考生公布相关规定,做好宣传工作,确保选拔真正优秀的学生到本科阶段学习。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包括专业类别、专升本辅修专业、招生计划、成绩评定办法、录取办法等。),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开举报违规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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