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你可以。西藏警察学院是一所公立高等院校。西藏警察学院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自治区首府拉萨市多迪路68号。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原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院的基础上改建而成。多年来,为西藏公安战线培养输送公安毕业生1800余名,培训轮换在职民警25000余名,培训保安员2800余名。毕业生遍布全区公安基层,大部分成为业务骨干。有的走上了厅、局、处、所、队等领导岗位。为维护西藏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
就业和警察
根据《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24〕106号),我校学生毕业前参加人社部、公安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录考试。参加过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政审等的人员。并取得有效成绩,体检合格的,才有资格参加岗位竞争,择优被我区公安机关录用。我校以外的考生必须在进入我校后3日内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和我校签订《西藏公安机关录用协议》,否则不予报名。西藏公安机关聘用协议的主要内容为:毕业后到西藏公安机关就业(西藏自治区公安民警未招录的除外),协议期限为5年。根据《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未能录用的我校毕业生,毕业后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鼓励创业”的原则,双向选择,自主创业,政府引导,市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