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湖南女子大学是第二所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女子普通本科院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立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也是全国三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普通本科院校之一。在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缺考科目或单科零分考生不予录取。
湖南女子学院构建了文学、管理、艺术、法律、经济学、教育学、工学等学科和专业体系。,具有鲜明的女子教育特色。拥有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企业管理两个湖南省重点建设学科,社会学、工商管理、设计三个湖南省“双顶”建设与应用学科。有8个二级学院(系),30个本科专业,1个专科专业,1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家政),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教育部特色专业,3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面向全国23个省市招生,10396人。
湖南女子大学2024年录取原则
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缺考科目或单科零分考生不予录取。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率不低于本专业,不高于本专业10个百分点。退役毕业生入学率不低于60%。
免试资格考生和应征入伍的退役毕业生的录取另行计划。因免试资格考生、建档立卡考生、应征入伍退役毕业生、最后成绩并列等原因需要追加计划的,向教育部门申请追加计划,得到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录取。
当一个专业的招生计划没有完成时,剩余计划可以调剂到其他专业,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本规定范围以外的录取工作中需要考虑的其他问题,由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规定与上级部门文件(指示)相抵触时,以上级部门文件精神(指示)为准。经湖南省教育厅审核同意的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出具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