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申请学校推荐资格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考生专科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前60%。同专业使用不同的人才培养方案,按培养方案分类。
(2)考生在省级以上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山东省高等师范院校学生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本人向来源大学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由来源大学审核通过。
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并主动公开,确保评价标准明确、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正。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和综合表现(包括思想道德状况、创新创业能力等)组成。),其中课程学习成绩(学分)占比不低于80%。在校转专业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转入专业标准。
学校推荐的学生名单经来源高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来源高校于2024年2月23日至25日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高考信息平台提交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