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版”选拔考试本科接收院校为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选拔对象为普通高校专科生,以及从江苏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专科生。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经所在学校批准后,报名方可生效。具体政策如下:
各有关院校、各区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专业版”工作的通知》(苏教〔2024〕4号)精神,特制定《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校专业版遴选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案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版”选拔考试本科接收院校(以下简称“专科版”)为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
遴选方案以两种形式公布:一种是按照接收院校代码,然后按照专业类别名称和专业代码的顺序公布;二是按照申请的专业类别名称公布,然后按照接收院校(专业)的代码顺序公布。
选调生计划主要内容为:院校代码、院校名称、报名专业大类、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统考科目、招生外语、计划数、学费、报考专业要求。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志愿填报
(1)选择对象
1.普通高职(专升本)学生“专升本”应通过全省统一考试选拔。选拔对象为列入普通高等学校国家招生计划,经省级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人员,在省内各类普通高等学校就读专科的人员(含普通高等学校单独招生人员,面向社会人员实施全日制学历教育的2024年秋季入学人员,下同)。
2.在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的过渡期内,继续安排适量的“专升本”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原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本地高职(专科)毕业生(以扶贫之日起5年过渡期内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心发放”模块中的名单为准)。
3.获得2024年、2024年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全国赛二等奖的学生,可直接录取到本科,但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专升本”考试。
4.在校期间就读于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并从江苏省征集服义务兵役的学生,退役后就读于初三年级的学生,以及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毕业当年从江苏省征集服义务兵役并在一年内退役的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普通高职(专科)学生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二)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够正常毕业;(3)取得全国或江苏省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3)选择方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经所在学校批准后报名方可生效。
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但必须参加接收高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察,实施方案另行下发。
(四)资格审查
要求考生符合推荐学校公布的推荐要求,推荐学校根据报考条件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在学校官网上公布。推荐学校应安排专人负责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查,不得弄虚作假。退役大学生士兵还必须由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省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等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在省外就读、从我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网上报名时还须上传教育厅学籍网上核实报告或Xuexin.com出具的教育厅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
(五)志愿填报
1.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同批次录取。志愿录取包括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平行志愿设置A、B、C、D、E、F、G、H八个志愿,要求平行志愿设置A、B、C三个志愿,普通考生必须为每个志愿填报同一专业类别的专业,按专业投档录取(允许不同志愿填报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类别的不同专业)。平行志愿同步填写报名表,平行志愿和服从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后一起填写。
2.报考英语、日语、教育(含师范专业)、医学、护理专业“专科版”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本科招生院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招生计划要求,其他专业可以跨专业报考。具体以省教育厅正式下发的选拔方案为准。
(6)申请流程和信息收集
1.考生可凭身份证和手机号进行网上报名。他们拿到手机上的短信验证码后,就可以进入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综合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生网上提交将被视为确认。考生应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核对错误而对录取造成不良影响,应由考生本人负责。
2.根据推荐条件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接收院校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等,推荐学校。,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负责候选人的画像收集。
3.推荐学校应当在学校醒目位置和校园网上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应当在5日以上,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推荐学校还必须告知不合格考生,告知其不合格原因。
4.推荐学校要认真审核网上报考的考生信息,审核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提供的信息。确需更正报名信息的,须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方可修改。
5.普通高职(专升本)学生报名免试“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按《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省教育厅、省退伍军人事务厅关于2024年江苏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征集工作的通知》执行。
(七)报名和填报志愿的时间。
普通考生报名填报平行志愿的时间为2024年1月21日至24日,逾期不再补报。
(八)报考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目。
根据各接收院校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的考生,在填报具体专业前,必须在大类和统考科目中选择高等数学或大学中外文(英语或日语)。
三。命题和考试
(1)命题
1.“专科版”全省统考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相关高校应在命题教师选拔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2.大学语文或高等数学150分,英语或日语120分,专业综合230分(其中专业基础理论150分,操作技能80分),满分500分。
3.专业综合考试(包括专业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按本科招生专业大类要求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新方案在实施初期以书面形式进行,成绩与原成绩计入总分。2024年起,以电子信息和音乐两大类为试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都写了,操作技能现场测试。实地测试计划将另行通知。
(2)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4年3月19日
具体安排如下:
注:艺术设计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时间为15:30-18:00。电子类、音乐类专业综合操作技能考试时间安排见另行公布的现场考试计划。
2.准考证发放
考试前三天,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或者推荐学校统一打印发放准考证。
3.考点设置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报考人数和分布情况,在相关院校设置考点,并尽可能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考点机构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4.对试卷保密。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有关要求,各市招考机构负责试卷运输、保管的安全保密,指导辖区考试机构的考试管理和培训工作,做好考试期间的检查工作。
5.考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版”选拔考试考试细则文件(另发)》的规定执行。
四。评卷和考试成绩
1.“专业版”试卷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各专业综合基础理论考试实行网上评卷。
2.外语成绩为大学学习期间历次全国大学英语(日语)四级考试的最高分,按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版”选拔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规定折算为总分。
3.考试成绩在4月初公布(包括英语(日语)换算成绩)。考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在线服务与查询中心栏目进行查询,也可由推荐学校通知,其成绩不向社会公布。对自己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推荐学校提出对自己考试成绩进行核实的书面申请。推荐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专版”网上综合管理系统上传考生名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统一审核。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凭本人相关身份证号查询复审结果。
五.承认
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领导,网上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
(一)录取制度
“专科版”的录取制度是“高校具体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对参加统招考试且达到省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考生报名时所选院校的大类、统考科目、招生计划1: 1的比例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投档;接收机构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并负责对落选考生进行解释,处理其他遗留问题。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接收机构执行招生政策和计划,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行为。
(2)标记的原则
根据“专科版”计划、考生志愿和成绩,按照考生报考的大类和统考科目分别划定19个大类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管理类统考科目中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的大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医学护理专业统考科目有21门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包括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专业。
(三)备案的原则和方法
平行院校的志愿填报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方式是:根据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大类、统考科目,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搜索考生填报的A、B、C、D、E、F、G、H平行志愿或A、B、C平行志愿。只要搜索到的8个志愿(或3个志愿)出现符合投档条件和所学专业的,就直接投本院校本专业。如果没有检索到符合备案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则不能备案。上述流程完成后,无论投档与否,均视为该考生在本批次平行院校享受了投档机会。如果考生的档案在投到某一院校及其专业后因故掉出,则不会在本批次平行志愿中投到其他院校。
(4)入学安排
录取安排在202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统考考生录取分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志愿填报、降分四轮进行。它们是:
(1)录取平行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对考生进行投档,考生的录取和专业由接收机构确定,未接收考生的电子档案及时退回。
(2)求录取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情况。各推荐学校负责通知未被省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网上表格要求填报平行志愿,由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填报原则进行立案。考生录取及所学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3)服从志愿录取。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向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发布愿意参加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考生档案(考生须符合被录取院校招生专业要求)。考生录取及所学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4)降低录取分数线。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省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10分(含10分)投档给未完成“选拔计划”的接收院校(专业),并在平行志愿中填报该校(专业)考生档案。考生录取及所学专业由接收院校确定。
(5)入学要求
高校新生应按规定程序录取,按时完成投档、阅卷、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对无故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相关高校出具的电子档案,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考生电子档案设置为预录取状态,并书面通知相关高校。
拟录取高校考生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形成新生名单并加盖省教育考试院录取专用章,作为正式录取考生的依据。高校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办理学籍变更相关手续,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寄至推荐学校, 由后者将录取通知书送达被录取考生(江苏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应征入伍的考生,由录取院校送达被录取考生)。 考生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情况。
六。费用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高等学校专业版选考收费问题的函》(苏佳飞函〔2024〕26号)规定,考生报名时,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45元/人(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45元/人每科)。推荐学校采用集中支付的,可以在网上审批后,数据上传前集中支付。原推荐学校用于注册机构留存的5元生,省教育考试院在注册后一次性分配给推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