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理两大类组织考试。文科考试: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理科课程包括基础计算机科学、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统考各科满分120分。
文理科根据考生在招生当年就读高职(专科)专业时指定的科目性质确定,由生源院校指定。文理专业由生源学校决定,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学生应具有相同的考试类别。
报名时以生源学校和考生本人确定的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目作为考生参加考试和录取的依据。在考试、志愿填报和录取等方面。,专业类别和考试科目不允许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