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免试”政策是指“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可申请免试”,招生简章中明确指出,获得“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称号的考生可申请免试或加分。
那么,“全省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评选标准是什么呢?我该如何被评判?
四川省教育厅发布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认定办法》明确规定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要求和标准。
选择对象
四川省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届毕业生。
选择比例
高校按照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含专科生和研究生)总数3%的比例推荐选拔省级优秀高校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院校和 “双高计划”高职院校选拔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即4%。
比如,如果该校今年毕业生总数为5000人,那么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人数不得超过150人,“双高计划”高职院校不得超过200人。
四川有8所“双高计划”高职院校:四川工程技术学院、成都航空空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纺织学院、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科技学院、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选择条件
除了必要的思想道德条件外,还有三个要求:
1.我努力学习,成绩很好。在校期间,综合评价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无不合格课程。
二、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三、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选拔。
选择和认证程序
班级推荐,院校推荐,学校审核,省认证。
奖励办公室的措施
对经认定的省级优秀毕业生,教育部门将颁发《荣誉证书》。高校在毕业生登记表上注明“省优秀毕业生”字样,将相关材料载入毕业生档案,优先考虑用人单位 。
对于省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束后、离校前不能按时毕业,或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理或处罚的毕业生,学校正式报请教育厅 撤销其省优秀毕业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