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志愿是指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的计划。
有的高校一次征集志愿后,仍然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就有可能进行第二次甚至多次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如果在本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时仍没有被高校录取,还可以继续关注下一次征集志愿的情况,在录取期间,考生应该保持电话畅通,特别是在正常录取阶段没有被录取的考生和参加本批次第一次征集志愿没有被录取的考生。
因为在本批次几次征集志愿结束后如果还有院校缺额,为不影响下一批次的录取,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有时会采取电话征集(给没有被录取的、分数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打电话)的方式进行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是对于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录不满额的院校,在每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计划,考生再根据缺额计划在当地招生办填报“征集志愿”,这样使得第一志愿录取时落选的考生有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
征集院校各批次征集志愿仍然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所公布的院校计划缺额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类是院校在正式投档时生源不足导致缺额;第二类是院校投档时生源充足,但部分考生因不服从专业调剂、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专业的要求等原因而退档形成的缺额;第三类是院校生源足额,但后期在该省追加了招生计划。
一般情况下,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类别进行填报,其中专升本可以填报2个院校志愿,高起专层次每人可以填报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但是需要大家注意的是,考生如果满足省公布的最低征集分数,但是不一定达到这个分数都能够百分百被院校录取。
征集志愿的录取原则也还是择优录取的形式进行录取,也就是说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分数越高代表越有机会被院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