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2024〕1号)精神,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学籍和学历管理
1.报名与注册。凡按国家招生规定被我院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大专毕业证等证件,按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被录取的考生应在注册入学前获得大专文凭。如果因故不能按期毕业,将被取消进入学院的资格。学校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教育部令第41号)和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审工作,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根据国家和学校招生规定及《河北医科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入学手续和程序、入学资格和资格预审进行审核。复试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2.毕业证书和教育注册。普通本科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招生时学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和颁发学业证书。在毕业证书上标注“本科就读于我校XX专业起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河北医科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