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8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申请毕业登记工作将于12月15日-20日进行,请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录广州招考网认真阅读《自学考试开考方式为面向社会的考生申请毕业登记须知》(网址:http://www.gzzk.gov.cn/gzzk/zxkzx/201806/4d926fb66cce43e08ef7a1e3230f7ca1.shtml),并按相关要求于初审前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www.stegd.edu.cn/selfec)办理毕业申请,依照各区招考办的工作时间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所需材料进行初审。
一、 办理时间
(一)网上申请:12月15日-17日,考生个人上网申请。
特别注意:网上提交申请时,必须选择办理初审地点的对应区,不能选“广州市区”。
(二)现场初审: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的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 申请毕业登记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二)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的要求。
(三)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型的最低学分或门数要求。
(四)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五)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六)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七)如申请的专业有特别要求,必须达到该专业申请毕业的要求(见附件2)。
三、重要提醒
(一)助学机构考生个人也可按此通知办理申请毕业登记手续。
(二)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前置学历信息经省自考办核查后,审核属实的方可办理本次毕业登记手续。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和修改。
(三)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更正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的有关证明。
(四)如不按要求上交《毕业生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而造成延误申请毕业的,一律推迟到下一次办理。
(五)考生丢失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
(六)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我省财税专科(专业代码,A020103)等13个停考专业(详见附件3)的毕业手续办理时间至2018年12月止,请符合这些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尽快办理毕业手续。
附件:1.广州市各区招考办办理毕业初审时间安排表
2.报名报考和办理毕业登记时有特别要求的专业
3.2018年12月后停止办理毕业手续的停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