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按我省自学考试的工作安排,今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办理工作将于本月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手续办理
(一)网上申请及提交毕业材料时间:12月15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照常工作。
(二)毕业材料提交地点: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地址: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咨询电话:82181999。
(三)毕业手续办理流程详见深圳招考网《自学考试毕业登记手续办理须知》(点击此处查看)。
(四)注意事项:
1.在深圳提交毕业材料的考生,在系统申请时“毕业受理地点”选择“0301深圳市区”。
2.请考生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正确填写本人的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以便毕业审核期间发现问题时及时联系。
3.在我市申请自考毕业的考生,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时,登记表类型请选择“非公开学院”,然后按提示用A4复印纸正反面打印《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前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打印设置”,删除“页眉”和“页脚”中的内容)。
4.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考生除了按省要求提供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考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层次要求)等材料外,还要按相关专业毕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详见附件1)。
5.自考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自行通过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信息简表用于毕业申请。
6.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由于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等原因,与前置学历相关信息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公安局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
7.申办完成了当次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因工作等需要申请开具学历证明的考生,可按照省考办相关规定办理学历证明,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学历证明办理指南》(点击此处查看)。
二、领取毕业证书的说明
(一)领证时间及地点:毕业材料由省考办审核,预计发证时间为明年4月,考生可于4月中旬在深圳招考网查询毕业审核结果及具体发证时间、地点。
(二)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毕业证书应由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准考证及办理毕业证的回执前往指定地点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的,还需出示经公证的代领委托书。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毕业证书,我办只代保管半年,逾期后果自负。
三、其他注意事项
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我省财税专科(专业代码,A020103)等13个停考专业(详见附件2)的毕业手续办理时间至2018年12月止,请符合这些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尽快办理毕业手续。
附件:
1.办理毕业手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2.2018年12月后停止办理毕业手续的停考专业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附件1
办理毕业手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附件2
2018年12月后停止办理毕业手续的停考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