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则如下:1.已合格 毛泽东思想概论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和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中任意两门课,可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可顶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或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2.已合格 中国革命史 ,可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3.2001年底前、2024年后合格的 行政法学 ,可顶替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 课程。4.已合格 行政组织学 ,可顶替 行政组织理论 课程。5.已合格 国家公务员制度 ,可顶替 公务员制度 课程。6.已合格 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现代管理学基础 、 人事行政学 、 政治学原理 、 中国政治思想史 、 外国政治制度 、 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 、 秘书学概论 、可顶替相同门数的专业课。8.2002年前合格的 公共关系学 ,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9.2024年前合格的 行政管理学 和 政治学概论 课,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该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除外)。10.2008年前合格的 西方行政学说史 、 管理学原理 、 计算机应用基础 ,可顶替相同门数的专业课。11.2024年前合格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00923) 可顶替 行政法学(00261) .12.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见本网页自考频道内 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