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则如下:1.已合格 毛泽东思想概论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和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中任意两门课,可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可顶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或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2.已合格 哲学 ,可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3.2001年前合格的 高等数学(工本) 或 工程数学(本) ,可顶替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二) 课程。4.2001年前合格的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或 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课程,可顶替 工业用微型计算机 课程。5.2001年前合格的 电子技术基础(二) 、 机械工程测试技术 、 机床数控系统 、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 技术经济分析与价值分析 、 机械产品艺术造型基础 、 工业机械人 、 计算机软件基础(二) 、 机械制图(一) ,可顶替相同门数的专业课。6.2006年前合格的 自动控制系统及应用 、 可编程控制器原理与应用 、 电工技术基础 ,以及七门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如果取得此十门课程中任意三门单科合格证,可以免考公共外语。7.2024年前合格的 工程力学(一) 、 机械设计基础 课,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该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除外)。8.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见本网页自考频道内 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