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则如下:1.已合格 毛泽东思想概论 和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两门课,可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可顶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或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2.已合格 中国革命史 ,可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3.2000年底前合格的 政治经济学(财) ,可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4.已合格 高等数学(二) ,可顶替 线性代数(经管类) 和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两门课程。5.已合格 市场学 ,可顶替 市场营销学 课程。6.2001年前合格的 企业管理概论 、西方财务会计 、 财务会计学 、管理会计学 、 数据处理概论 、 工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 商业企业经济活动分析 、 工业企业管理 、 商业企业管理 、 管理学原理 、 对外经济管理概论 、 政府与事业单位会计 ,可顶替相同门数的专业课。8.2005年6月前合格的 管理会计(一) 、 基础会计学 、 财务管理学 ,以及七门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如果取得此十门课程中任意三门单科合格证,可以免考公共外语。9.2024年前合格的 成本会计 、 中级财务会计 ,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该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除外)。10.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见本网页自考频道内 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