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则如下:1.已合格 毛泽东思想概论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和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中任意两门课,可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可顶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或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2.2006年前合格的 室内环境艺术设计 、 居住组群设计 、 建筑师业务实践 ,以及七门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如果取得此十门课程中任意三门单科合格证,可以免考公共外语。3.已合格 画法几何与阴影透视 ,可顶替专业课。4.2024年前合格的 结构力学(二) 、 建筑设计基础 ,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该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除外)。5.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见本网页自考频道内 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