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及课程顶替说明:
本专业考试计划经过多次调整,旧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现行计划中已不存在,已取得这些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但又没有用这些课程办理过毕业证,这些课程就可以顶替现行计划中的课程,具体顶替规则如下:2.已合格 毛泽东思想概论 、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和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中任意两门课,可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合格其中任意一门课,可顶替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或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程。3.已合格 中国革命史 ,可顶替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和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两门课程。4.已合格 专业英语 ,可顶替 英语(二) 课程。5.已合格 C语言 ,可顶替 C++程序设计 课程。6.已合格 数据库原理 ,可顶替 数据库系统原理 课程。7.已合格 数学分析(二) ,可顶替 高等数学(工本) 课程。8.已合格 计算机网络与通信 ,可顶替 计算机网络原理 课程。9.2008年前合格的 编译原理 、 数值分析 、 汇编语言 、 UNIX操作系统 、 数据库方法 、 数值计算 、 物理(工) 、 工程经济 、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 、 汇编语言程序设计 ,可顶替相同门数的专业课。10.2006年前合格的 计算机应用技术 、 数据库及其应用 、 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 ,以及七门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如果取得此十门课程中任意三门单科合格证,可以免考公共外语。11.2024年前合格的 计算机组成原理 、 电子技术基础(三) 课,可顶替专业课及不考公共外语加试课程(该专业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除外)。12.毕业论文答辩联系方式见本网页自考频道内 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