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从[考生报考]通道进行报考,并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绑定联系手机,则须先完成本人手机绑定方可报考,需要修改已绑定手机的也可通过报考菜单栏的[手机绑定]功能进行解绑和重新绑定。
考生进入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报考页面,须认真、完整阅读并同意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含《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后方能报考。在开展建立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广州、深圳、清远),考生违背《广东省自学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当期考试缺考2门课程或以上,将被认定为无故缺考,并记入考生诚信报考档案;在省考办组织的下一期自学考试中,在建立诚信报考档案试点的地市只能报考不超过2门课程,非试点地市仍可自由报考。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报考,诚信应考。
每个考生每次考试只能报考一次,且只能选择一个考区参加考试,在保存或修改报考信息时须进行短信验证,以确认是考生本人操作,报考时确认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将作为各级自考办当次考试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在确认报考信息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考区和报考课程是否正确。考区和报考课程一经考生确认,不得增加、删减、更改,确认报考后所交报考费一旦网上缴纳,不予退还。考生缴费后务必再次登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检查交费状态是否为 已缴费 ,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如遇问题须及时与各市自考办联系,报考缴费截止后,不再接受考生缴费。
四、违规处理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纪作弊考生,并如实将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涉嫌组织作弊、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广大考生务必诚信应考。
考试违规处理事先告知书和违规处理决定书将依据当次报考时考生确认绑定的联系手机和通信地址邮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考生也可在成绩公布后,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违规处理的相关情况。
五、注意事项
1.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开始前10天内,考生可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擅自涂改,持伪造、变造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按违规处理。
2.所有考生均须凭网上自行打印的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将写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考点、考场及座位信息,无须另外查询。省自考办原发放的卡片式准考证不再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3.收费标准:考试费每科37元。
4.珠海市自考办联系电话:0756-2121325,2121670.
5.关于成绩公布及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微信号:gds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