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具体情况,为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学校代码:13383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善财街5号,271199。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全日制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成立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普通本科和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和专业
第九条本科专升本招生计划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和专业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五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条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2024年升本科,各专业在山东省内招生。
第十一条申请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大学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者大学学习期间受过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但在报考前已被辞退的。
4.2024年8月底前拿到普通高校毕业证。
5.应届高校毕业生须通过毕业高校综合素质评价获得学校推荐资格,或通过报名高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今年建档立卡(省级以上扶贫机构认定)的贫困家庭考生有资格报考;原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退役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生)有资格报考。
第六章入场
第十二条录取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先进考生按其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退档。
参赛学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省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时必须取得大学毕业证书。未取得大专文凭者,取消资格。入学后,学校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试和体检。对通过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考试等方式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取消其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七章收费和补贴政策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条件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2024〕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减免学费、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科教发〔2024〕1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其他
第十六条专升本学生的修业年限一般为2至4年。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规定的课程,经考试合格,由我校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院起点XX专业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
第十七条。刚入学的本科学生,录取后不能转专业。
第十八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学校保留追究任何以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的机构或个人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学校不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班,不公布本科考试的有关材料。
第二十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山东财经大学燕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联系方式:
电话:0531-75786620
学校网站:http://ys.sdufe.edu.cn
邮件:scdyszs@163.com。
地址:济南市莱芜区善财街5号
邮政编码:271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