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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科技学院专升本专业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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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2022年 普通“专升本” 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教委《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2年普通“专升本”招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重庆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普通“本科”学生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57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高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广材大道368号(邮编:402167)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10条学校概况

重庆科技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12月,学校由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转制为独立的民办本科院校,学校名称变更为重庆城市科技学院。

学校有两个校区,分别位于重庆市永川区和巴南区,总占地面积1977亩,总建筑面积约58.9万平方米。校园依山傍水,鸟语花香,环境优美。荣获重庆市园林式单位称号,是读书学习的理想场所。学校教育教学设施齐全,图书馆文献资源丰富,能满足全体学生的学习需求;教学楼的所有教室都配备了成套的多媒体设备;土木工程、电气信息、机械设计、经济管理、传媒艺术、人文社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20多个专业实验室和工程训练中心,为培养应用型人才创造了有利条件。目前学校在校生31000余人。面对立志出国深造的学生,我们制定了国际化人才培养方案,配备国际导师,开展跨文化培训,建立语言学习中心,引导学生提升学习能力,使GPA达到海外目标院校要求,实现“国内本科(专科)课程+国外硕士”的直接对接。

第三章招生对象和资格条件

第十一届招生对象

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具有高职(专科)正式学籍的2024届毕业生(含通过高职扩招、“三二段制”、“五年一贯制”等培养计划在高职教育中毕业的人员)。

第十二条。技能竞赛的豁免对象

1.获得互联网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赛铜奖及以上(金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必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符合“专升本”资格条件的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

2.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市级一等奖,符合“专升本”资格条件的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

3.在重庆市教委等部门组织的大学生模拟求职竞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符合“专升本”资格条件的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

第十三条资格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如果在学校受过处分,到报名时,处分影响期已过,学校已书面正式解除。

2.学习成绩好。考试课程有复试或补考记录的,到报名时复试或补考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四章考试类别和科目

第十四条考试类别: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按文理两大类组织。文理科根据考生在招生当年就读高职(专科)专业时指定的科目性质确定,由生源院校指定。同一学校同一专业同一方向的学生,考试科目应该是一样的。

第十五条统一考试科目和分数

1.文科: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2.理科:计算机基础、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3.少数民族语言考生不参加大学英语考试。

4.统考各科满分120分。

5.学校不组织加试。

第五章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十六条招生计划: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考生招生计划、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单名单计划、技能竞赛免试生单名单计划。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及对应关系另行通知,考生可在学校招生网(http://www.cqcst.edu.cn/zsc)查询。

第十七条收费:各专业的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公布在学校招生网(http://www.cqcst.edu.cn/zsc)和《新生入学须知》上。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志愿填报与录取

第十八条网上报名:凡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必须在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cqksy.cn)上报名。

第十九条自愿申报方式:2024年继续实行网上自愿申报。考生志愿填报工作将在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公布后进行。志愿填报相关要求按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志愿填报要求:志愿填报必须严格遵循招生专业、专业类别、本专业对应关系等。由学校公布。

第二十一条免试生报考条件:符合技能竞赛免试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学校有免试生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二十二条准入和公示

1.学校严格按照市教委发布的选拔指标和录取规定,以及考生专业类别与相应招生专业的对应关系,在网上录取学生。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面向未被本市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两次,届时将公布相关要求。

3.技能竞赛免试生、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单独计划未完成时,计划用于录取普通考生。

4.录取结束后,将录取学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http://www.cqcst.edu.cn/zsc)进行公示。公示后,市教育考试院打印录取名单并加盖公章备案。学校收到备案的录取名单后,会填写录取通知书发给生源学校,由生源学校自己送。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报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录取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报名,均不报名。未按时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未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生管理:专升本学生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2024年升本科专业。除了不能转其他专业外,日常管理和毕业待遇与学校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相同。

第二十五条入学复检: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组织信息核查。一旦发现不符合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重要声明:学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联系学校招生办,否则学校不承担任何后果。

第二十七条联系信息

1.过程监督

监督部门:重庆市科技学院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23-49481068

2.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广材大道368号(邮编:402167)

招生部门:重庆城市科技学院招生办

招生电话:023-61133880/1/2/3/5(F)/6/7/9 15111812616 15123812616 18883212616023-65112861/2/3/4

学校网站:http://www.cqcst.edu.cn

网站:http://www.cqcst.edu.cn/zsc

电子邮件:zsc@cqcst.edu.cn

第二十八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城市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不一致,以主管部门相关政策为准。

注:关于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晋升的通知将另行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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