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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专升本的专科学校江西省(江西省专升本联合培养毕业证)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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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专升本联合培养专业毕业证书上不得标注联合培养高职(专科)院校。

关于规范大学生教育管理的通知


相关本科院校:

为做好我省专科层次本科教育(以下简称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学籍和教育管理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2024〕8号)要求,高校要加强录取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审核等工作。,并按时进行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注明“在我校XX专业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其进入本科阶段并颁发毕业证的实际时间填写。不得在联合培养专业毕业证书上标注联合培养高职(初级)院校。

二。关于专升本收费标准

本科学生升本科后,高校将按照“新生新办法,老学生老办法”的原则收取学费,并参照升本当年同一本科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学费,即2024年本科学生按照2024级学校同一本科专业收取学费。已转入公办高校的独立学院学费,按照转入后的公办高校收费标准收取。公办高校住宿费按赣教箕子[2002]146号文件执行,民办学校住宿费按学校实际成本确定。

三。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各高校要科学制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遵循本科专业国家教学质量标准和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明确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和定位,兼顾高职教育和适应本科教育,实现人才培养定位从技能应用型向技术应用型转变。在构建本科到本科的专业课程体系时,应遵循本科课程体系与高职(专科)课程体系纵向衔接、有效衔接的原则。要合理确定本科的总学分和总学时。两年学习期总学分原则上不低于80学分,总学时不低于1200学时。三年学习期:毕业总学分不少于120学分,总学时不少于1800学时;实践学分比例:理、工、农、医不低于30%,其他类不低于25%。联合专业培养应由本科院校牵头,联合高职院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四。关于联合文化过程的管理

专升本院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开展教学指导、教学评估、督导评估和学生管理,确保联合培养规范、科学、高效运行。完善联合培养制度,由本科院校牵头,建立联合培养院校的沟通联系机制,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责任,加强联合培养学生的日常管理。应在培养计划制定、教学管理、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就业指导、学籍管理等方面实现全过程管理和监督。

五、关于转制独立学院招生事宜

对已转入的独立学院,要以转入学校名义开展专升本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学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发放,必须按照教育部已明确的“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统一实施。明确“以什么名义给招收的学生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毕业生毕业前,应向省学位委员会申请专业授权并获得批准。

高校毕业生联合培养的其他有关事宜,参照赣教〔2024〕7号文件和赣教〔2024〕62号文件执行。未尽事宜由教育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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