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升本科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4〕12号)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工作的通知》(黔招生考试院〔2024〕6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升本科工作,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第一条学校概况
学校性质:公立
学校国家标准代码:4152024976
办学层次:研究生和本科。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建龙东路103号
第2条组织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专升本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关于专升本招生工作的决议,全面组织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对高考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高考招生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第三条注册计划
贵阳学院2024年本科及本科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发布为准。详见省考试院公布的分科专业一览表。
第四条登记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院发〔2024〕6号)的规定。
第5条考试科目、时间和参考资料
一、文化考试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发〔2024〕6号)文件要求,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查和专业审查
资格考试和专业考试命题、考试和评卷由我校组织实施。
(一)资格审查
1.复习时间:5月14日。
2.考生:已在我校报名且文化成绩在线的考生(含须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的退役士兵)、免试文化课考试的退役士兵(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或技能综合考试的退役士兵)、高职院校免试学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的退役士兵。
3.携带证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或毕业院校证明(须注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业证)、退伍义务兵证、我校资格审查准考证。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还须携带相关奖励证书。高职院校免试者须提供省教育厅公示的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推荐学校签注“原件已被正确录取”字样,并加盖毕业学校公章。
4.审查内容:
(1)毕业高职(初)学校出具的“2024年8月31日前(含)可以顺利毕业”的证明。如果不出具此证明,我校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新生入学注册时,须提供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取得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注册或学籍注册。
(2)审查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贵州省考试院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公布的《2024年贵州省高职(专科)专业及相应本科专业统计表》和《2024年贵州省高职(专科)专业及相应本科专业(退役士兵)统计表》。》和《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及本科专业名称统计表》。如不符合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3)凡未按我校要求按时办理相关事宜或因个人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专业考试时间(含必须参加文化和专业考试的退役士兵专业适应能力或专业技能综合考试,免试文化考试的退役士兵):2024年5月21日。
(三)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免试招收文化课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办法、咨询电话、资格审查、专业考试成绩等相关通知和信息可在http://zjc.gyu.cn、http://jxzl.gyu.cn/.网站查询,请考生及时关注和配合相关工作。
2024贵阳学院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贵阳学院2024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综合考试办法
第六条接纳程序
一是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接受上级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根据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及其专业测试成绩的基本要求,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2倍的比例,划定各专业测试合格分数线,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并在贵阳学院招生网站公布。
退役士兵(含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合格分数线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发〔2024〕6号)的规定执行。
三。录取原则
(一)要求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含退役士兵):
省级招生考试院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出现专业招生计划中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并列的情况,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文化考试成绩再次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免试文化课退役士兵:通过我校资格审查,根据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成绩录取。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发〔2024〕6号),退役士兵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3)高职院校免试生,文化、专业课免试退役士兵:通过我校资格审查,按省考试院提交的名单录取。
四。本科是选考。为了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在教育部门下达的本科计划内,学校会根据生源情况,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剩余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第七条疫情预防与控制
贵阳学院2024年资格考试和专业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执行。
第8条健康要求
根据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4〕1号)的规定,
第九条收费和标准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十条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
落实国家“奖、助、贷、勤、减、免、补”政策,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毕业和学位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贵阳学院毕业证书(注明“在我校XX专业学院起点本科学习”),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证书。
审查第十二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对新生的大专学历等注册材料进行初审。考试不合格者,不予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试。复审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本章程由贵阳学院专升本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咨询和联系信息
电话:招聘办公室0851-85400560(带传真),85406767
教务处0851-85231996
招生监督电话:0851-85400773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建龙东路103号
邮政编码:550005
学校网站:http://www.gy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