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本科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招生规定:
一、组织和领导
学校成立了“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学生管理等部门组成。,并全面负责“专升本”招生的一切相关工作。
二。注册计划
招生计划数以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各专业对口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为准。
三。报名和文化考试
(一)报名条件
1.普通“本科”的报名条件
(1)我省2024年普通全日制高职院校(专科)毕业生,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毕业证书),或已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在报名结束前正式退役,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普通专科毕业资格(毕业证书)。
贵州省未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我省高考,但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高考和专业课考试。
(2)身体健康;
(3)良好的思想品德;
(4)学生在校通过过程性考试。
2.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报名条件:
(1)符合普通本科报名条件;
(2)贵州省户籍备案,贫困家庭学生建档立卡(以贵州省扶贫办系统数据为准)。
(2)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0日至24日
(3)报考科目。
考试分为文史类和理工类两类。历史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和专业课;工科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和专业课。各科成绩150,总分450。
未经考试报名参加文化、专业课的退役士兵,不得参加文化、专业课考试;未经考试报名参加文化课的退役士兵,可不参加文化课,但必须按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满分150分。
(四)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2024年4月10日。文化考试的组织实施、阅卷、文化成绩评阅、志愿填报等工作,均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四。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评卷)。
(二)网上文化成绩合格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职院校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明)、准考证于5月14日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我校将考察考生的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要求的,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报专业志愿无效。
(四)专业考试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
(5)专业考试满分150分,专业考试全部笔试。
2024年贵州财经大学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五、准入原则
(一)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二)专业考试合格线划定: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人数,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两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免试文化课入学退役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试者视为放弃考试录取资格。
(3)省级招生考试院按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的,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化考试成绩再次相同的,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退役军人免试文化课。高职院校毕业生和在校学生(含大学新生)在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士兵退役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完成学业的,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的综合考试。根据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志愿等。,它综合评估和选择最佳候选人。
(5)对已被录取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体检,体检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发〔2024〕1号)文件执行。
(六)为保证招生质量,我校在招生工作中可根据学生和考生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六。严格的纪律保证录取质量
(1)“专升本”学校招生考试领导小组领导资格审查、专业课命题、考试、录取、体检、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贵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进行,确保广大考生和参与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三)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和招生考试院关于本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增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加强监督检查。贵州财经大学纪检监察组将由省纪委派驻,对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应接受遵纪守法教育和专业培训,以便上岗前接受培训。
(四)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遴选工作,切实保证遴选质量。
(五)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费用
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八。学历和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授予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位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电话:0851-88575778
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局派驻贵州财经大学纪检监察组。
监督员电话:0851-88510365,0851-88510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