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转考怎么办理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省内转考。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证书及毕业生档案。
2、外省转考。
经转出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开具转考介绍信,考生凭转考介绍信、《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直接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转出市自考办在规定时间内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基本信息及转往省份等情况上报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将考生的考籍档案以机要函件方式寄往有关省自考办。
3、跨省转考。
考生因工作岗位型和继续教育性需求调整跨省工作学习形式的,在转入省份自考办应将课程合格成绩档案归入在考生个人档案,单独完成转出手续。
4、办理省际转考。
考生因工作岗位7、8、9等原因需要在省内转考的,须持转考介绍信、外省准考证、转入地准考证、课程合格证,然后到转入地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四个月后,分别获得一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省级考办,现在合并到考生所在省份的专业考籍。艺 术学生在原考籍的科目成绩不得低于70分。
5、调剂手续办理。
省自考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转往外省的考生名册、考籍档案和其他转考材料报送省自考办,低一种省自考办为省自考办办理调出手续。
6、转考的具体要求。
(1)转考考生应当在转入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我男、女学籍(考籍)后,再从原报考省办理转出手续。
(2)转考考生在原报考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入。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怎么办理?。
(1)一年内办理转考的专业毕业考生,以及免考区内课程的.。
(2)两年内办理转入的,免考区内课程。
(3)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论文成绩合格的科目,如本科,可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具体如下:。
1.已经取得的省(市)自考委与主考院校签署的《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的实施细则(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