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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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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由财政部考委会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组

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由财政部考委会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但目前尚无全国统考和省市自主命题,且有的省市在10月份还举行了考试,有的省市在1月份也举行了考试。

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其日常工作的日常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计划、实施和管理,制订具体的报名和考试办法,并组织实施。

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

在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举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

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

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考试

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和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任意一个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中“000186.1 00019计算机应用上机”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00051、00052、00060、00067财务管理学”课程。

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专业“00051、00052、00066、00067财务管理学”课程。

3、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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