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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停考自学考试商务管理(本科段)等专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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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自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经与主考学校商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停考商务管理(本科段)等35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县(市、区)自考办,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 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 的通知》(教职成厅〔2024〕1号)精神,经与主考学校商定,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停考商务管理(本科段)等35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务管理(本科段)等35个专业从2024年5月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

二、商务管理(本科段)等35个专业的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4年上半年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至2024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24年12月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办理完毕,从2024年上半年开始不再受理上述专业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三、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规定的时间,调整和安排好自己的学习计划、理论考试和实践考核,以便能按期拿到毕业证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毕业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相近专业,代号、名称相同的课程可免考。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专业停考的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和社会稳定。

附件:停考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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