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监考员及其他考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场所的秩序。
2.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入考场。他们可以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90分钟后,经监考老师允许,可以离开考场。
3.考生应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答题,试卷或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答题需用蓝黑笔和签字笔,其他彩笔和铅笔答题,试卷作废;铅笔、橡皮、三角形、圆规等。机械制图考试应携带,基础会计考试应携带普通计算器,工程经济考试应携带具有函数功能的计算器,但计算器不能具有存储功能。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草稿纸、各种通讯工具、电子记事簿、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考生按准考证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在桌子右上角。只能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允许在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5.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6.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吸烟、不喧哗,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7.考试时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暗号、偷看、抄袭或故意让他人抄袭、抄袭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或自行传递文具、用品。
8.考生提问前必须举手。经允许后,他们可以就字迹不清、表面有缺陷和试卷污染等问题提问。
9.考生要在考试结束前离开考场,必须先把答题卡扣在桌面上,然后举手。他们只有在监考老师允许的情况下才能离开考场,离开后不允许在考场附近逗留。
10.规定的考试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监考老师把他们卷起来后,经允许可以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草稿纸不能带出考场。
1.对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