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退伍军人事务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考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字〔2024〕9号)要求,为做好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专业综合能力测试,了解自荐考生专业知识和素质能力的综合水平,确定其是否能满足后续本科学习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考试合格者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
二。测试对象
符合山东省2024年本科要求的自荐考生,其专科所在专业(类别)符合山东省2024年本科相应专业指导目录要求(见鲁教字〔2024〕9号附件1)。
三。注册方法
自荐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报考我校本科招生专业。这项考试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14日17: 00。
考生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专科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参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本文件附件4)。
(2)报名网站:https://www.qdc.edu.cn
四。专业综合能力测试
(1)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我校自荐考生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定于2024年3月21日-24日。考生在考试前2天内登录我校官网(https://www.qdc.edu.cn)打印准考证。
各招生专业和专业科目考试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2)参考教材。
(3)测试方法。
2024年,我校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部采用在线考试方式进行。请考生于3月15日登录我校官网,按专业加入分专业QQ群。考试前我校会在群里公布网上考试流程和操作指南,组织考生进行网上模拟考试,让考生熟悉考试系统。
(4)测试的基本要求
1.设备配置的基本要求
整个在线测试由网络监控。要求考生使用带摄像头的电子设备参加网上考试,并确保网上考试时摄像头处于开启状态。要求考生在网上考试时确保网络畅通,所使用的电子设备处于无干扰状态,考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中断,不与外界进行音视频互动。考场内的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2.测试环境要求
要求考生在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房间内进行网上测试。整个考试过程中,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进入房间或发言。
3.测试规程要求
测试的内容是国家机密。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对网上考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和截屏。在线测试内容不得传播给第三方或寻求帮助。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和流程参加考试,不得提前或延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再进行补考。
2.我校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身份核对和考试过程管理,严防“代考”等考试作弊行为。
3.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诚信考试的承诺,杜绝违规作弊行为。对在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过程中违规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凡涉嫌考试、组织作弊等犯罪的,应立即报案,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对所有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如在入学资格考试中发现考生在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过程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取消其学籍,并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测试结果的公布
测试结果将于2024年3月25日前在官网(https://www.qdc.edu.cn)公布。检测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试成绩在本专业实际报考人数中排名前70%或两个考试科目总成绩达到120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
六。审查结果
1.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申请成绩复核。
2.成绩复核程序:考生填写电子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并将成绩复核表发送至电子邮箱:qdjw6188@163.com。(邮件主题名称格式:考号+姓名+成绩复核申请表)
3.等级评审受理时间:2024年3月25日8:00-2024年3月25日16:00。逾期的,不予受理。
七。监督和报告
对学校网上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在网上测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畅通。
监督举报电话:
032—8666116苗老师
032—8666988王老师
附: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文档
青岛城市学院
(原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