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人民民主政权
大区人民政府的性质和意义:大区人民政府为该地最高行政机关。大区人民政府的建立,一方面适应了我国幅员辽阔、各解放区地理环境各异、解放时间不一,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特点,便于各地根据党中央统一的政策方针,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当地情况的措施和办法,来完成各项革命和建设任务;另一方面,又适应了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发展的要求,在较大范围内统一了行政权力,克服了原来小块根据地各自为政的分散状态,为全国行政体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及其下属机构:1948年11月15日成立。作为新解放区城市的过渡性的政权组织形式。军管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人,由人民解放军总部任命。其下属机构有:1、警备司令部;2、市政府;3、物质接管委员会;4、文化接管委员会;5、秘书长;6、纠察总队。
军事管制委员会的任务:1、镇压反革命活动,肃清一切残余敌人;2、接收并管理一切公共机关,公共财产、公共物质及其他一切公共财产,没收官僚资本;3、保障我国人民和守法侨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工农商学各界一切正当权益,迅速恢复和建立正常的社会秩序;4、动员组织一切力量,沟通与建立城乡经济关系,解决城市人民的粮食和燃料供应;5、组织革命群众团体,帮助建立系统的人民民主政权机关。
军事管制委员会的性质和作用:军事管制委员会是新收复的大城市中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作为新解放区城市的过渡性的政权组织形式。实行军事管制是临时性的、过渡性的措施。军事管制委员会作为人民民主政权的一种过渡性的组织形式,在肃清反革命势力,安定社会秩序,帮助建立人民政权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
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的时间:1945年11月5日。
内蒙古自治政府的机构设置、行政层级和意义:内蒙古自治政府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实行议行合一制。内蒙古临时参议会为自治最高权力机关,由临时参议会选举的政府主席、副主席及政府委员组成,任期三年。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为三级:1、盟;2、旗、县、市;3、区、街、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是我国少数民族第一个民主自治政府,它不仅在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本地区的繁荣和发展、支援解放战争的胜利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而且为建国后民族地区政权体制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解放区人民政府会议的种类:1、政务会议;2、部门工作会议;3、专门会议。此外,有些地区还设有联席会议、工作汇报会议、解决紧急事件的临时会议。
解放区行政公文的种类:令、命令、指令、训令、通令、决定、指示、布告、通报、通知、报告、批复、状、函、电、签呈等。
解放区办公制度和行政纪律的内容:1、在法定的8小时办公时间不得擅离职守,办公时间以外如有紧急公务,或群众来访,随时处理;2、各部门依照职责权限实行主管制度,其他部门遇有相关事宜,应先与主管部门会商处理;3、各部门处理日常政务和承办公文电报,必须随时检查办结,不得稽延积压;4、凡涉及有关政策、方针和重要计划及各项法令规章颁订或复更,各部门必先请示主席,事后报告备案;5、各级政府工作人员非经主席批准或政务会议决议,不得以单独部门或个人名义对外发表谈话和文告;6、所有工作人员请假,均需经主管上级批准,工作调动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由主管负责人监交。
人民监察机关的名称和建立时间:名称:华北人民政府:1948年8月成立人民监察院、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949年4月成立人民监察委员会。
人民监察机关的任务和作用:任务:检查、检举并拟议处分各级行政人员、司法人员、公营企业人员的违法失职、贪污浪费、违反政策、侵犯群众利益等行为;接受人民和公务人员对各级行政、司法及公营企业人员的控诉与举发,并拟议处理办法;其他有关肃整政风事项。
人民民主政权解决行政干部严重不足的措施:1、结合民主选举,大量选拔工农积极分子,充实各级基层政权;2、从军队抽调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干部战士留在新的解放区担任行政干部;3、通过增设副职,为夺取全国政权储备干部;4、通过举办各种干部学校和培训班,为新政权培养和造就干部;5、争取和改造旧政权人员,特别是旧政权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以解放新政权建设的需要;6、吸收党外人士参加民主政权,发挥民主人士参议议政的积极性。
人民民主政权选任干部的路线、原则和标准:路线: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标准:1、拥护与实行民主政府的施政纲领;2、忠实于人民事业,并有为人民服务的决心;3、大公无私、廉洁奉公,艰苦朴素恪尽职责。
人民民主政权在干部考核和奖惩方面的特点:1、把对敌斗争的表现作为干部考核和奖惩的主要条件;2、重视司法干部的考核和奖惩;3、严厉惩治干部贪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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