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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公共政策科目复习重点第六章

  • 发布时间:2024-09-15 1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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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第六章 公共政策的制定
(一)公共政策目标的确定
1、政策目标的特征:
1)问题的针结性;
2)未来的预期性。
2、确定政策目标的意义:
1)能为制定政策方案提供方向性指导。
2)能

  1)能为制定政策方案提供方向性指导。

  2)能为政策方案的规划和实施提供核心的评估标准。

  3、确定政策目标的原则:

  1)实事求是;

  2)面向未来;

  3)系统协调;

  4)明确具体;

  5)伦理考量。

  (二)公共政策方案的规划

  1、政策规划的特征:

  1)从政策规划的主体来说,多元化和政府主导并存。

  2)从时间进程来看,政策规划主要存在于政策目标的确定和政策抉择之间。

  2、政策方案的设计:

  1) 设计的基本原则:(1)紧扣政策目标;

  (2)规划多重方案。

  (3)方案彼此独立。

  (4)方案要有创新。

  (5)方案切实可行。

  2)设计的阶段:(1)轮廓勾画。

  (2)细节设计。

  3、政策方案的评估与择优:

  1)我们有必要关注一下评估和择优的标准问题。

  2)方案的评估与择优,是在比较的基础上进行的判断和选择。

  3)为了尽可能地做到判断和选择的正确,要注意使用“逆向决策”的方法。

  4)方案的评估与择优,还须对择定方案进行审查和评定,即进行系统的、周密的论证。

  4、评估与择优的两种基本方法:

  1)预测性评估

  步骤:(1)方案调查;

  (2)详细研究;

  (3)进一步的分析;

  (4)试验式证实。

  依据:(1)理论假说。

  (2)价值体系。

  (3)分析方法。

  方法:(1)德尔菲法。

  (2)时间序列分析。

  (3)投入—产出分析。

  2) 可行性评估

  (三)公共政策的抉择与合法化

  1、公共政策的抉择主体:

  1) 国家元首;

  2) 行政首长;

  3) 民意代表;

  4) 法官。

  2、现代决策对决策者的要求:

  1) 尊重科学分析的价值;

  2) 考量各方利益的平衡;

  3) 发挥个人决断的作用。

  3、公共政策抉择的合法化

  1) 政策内容的合法化;

  2) 决策过程的合法化;

  行政决策程序:法制部门的审查;领导会议的讨论决定;行政首长的签署发布。

  立法系统的决策程序:提出议案——审议议案——通过议案——公布政策。

  3) 政策的法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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