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区别:
“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之间的区别:
(1)政治权威的基础或合法性来源。传统国家政治权威来源于血缘关系和君权神授。现代社会国家政治权威来源于政党、议会、选举、革命等。
(2)政治制度化水平。
(3)政治文化。它的发展程度从类型上可分为三种:第一、狭隘型文化;第二、臣属型文化。第三、参与型文化。其中参与型文化是政治发展的重要标志。
(4)政治参与。亨廷顿则把城市中产阶级出现作为现代化起飞阶段的标志。现代社会的政治参与程度高。
(5)政治结构与功能的分化。
2、政治发展的动力
政治发展动力是指由谁推动一个社会的政治发展问题。
一是依靠精神领袖推动政治发展。
二是通过强有力政治组织,特别是严密组织起来的政党推动政治发展。
三是依靠文官组织推动政治的发展。
四是依靠军队推动政治发展。
五是依靠文化更新推动政治发展。
中产阶级的出现和发展壮大,不仅是这些国家政治发展的标志,也是这些国家政治发展的直接动力。
3、政治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人类社会的政治发展也经历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从纵向来看,政治发展的性质是依据社会发展的性质而转移的,隶属于总的社会政治发展,从横向来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各种社会要素和各种关系相互联结、相互作用所构成的有机整体。
在特定的社会发展形态中,政治发展既是整体社会发展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同时又对其他方面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从这一观点出发,就要求我们在研究政治发展问题时。必须把政治发展与其社会发展的其他方面密切联系起来,必须把政治发展置于特定的历史发展条件下并与特定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相结合。这样才会根据各国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制定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选择正确的政治发展模式。
4、革命
政治发展的途径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实现的,一是政治革命,二是政治改革。
革命是指一定的阶级或集团通过阶级斗争,以暴力或和平方式推翻旧的反动阶级的统治,建立起新的社会和政治制度,从而实现社会形态和政治形态质的变化的一种政治行动。
革命即可以通过暴力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实现。
革命具有如下特征:首先革命的目标是使国家政权从一个阶级转换到另一个阶级手中,夺取和掌握政权。其次,革命的主体是一定社会中特定的阶级。再次,革命是实现以政治制度变革为核心的整个社会关系的根本改变。
5、革命的作用
革命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革命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冲突,促进社会整体进步和发展的根本途径。当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尖锐到一定的程度时,就必然会爆发革命,只有革命才能解决社会基本矛盾。
其次,革命又是改变政治环境,更新政治体系,促进整体政治发展的强大推动力。
再次,革命又是改变旧的传统道德规范,改变旧的思想和传统价值观念的重要手段。
6、改革
所谓改革,就是指一定统治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通过和平的方式,有步骤、有计划地调整政治关系和社会关系,从而达到政治和杜会制度完善的一种过程。
政治改革具有如下特征:
首先,政治改革的发动者通常是统治阶级中的政治领导集团。
其次,政治改革是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体现在政治发展上,表现为一种渐进性和连续性过程。
再次,政治改革以和平的方式进行。
最后,政治改革以维护现有的政治统治秩序为基础,并不改变政治发展的性质。
7、政治体制
当代中国政治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政治体制改革是推动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基本形式,是推动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主要途径和根本动力。
政治体制,就是指一个国家为了行使政治权力而设置的政权组织、政治组织(包括政党、
政治性的团体组织等)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制度。
8、政治总格局
政治总格局是指一个国家中代表各阶级,阶层以及其他群体的政治组织之间与国家政权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机制。换言之,是指代表各阶级、阶层及其他群体的政治组织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及其相互作用的机制。
政治体制不同于基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指一个国家的政治总格局及其权力结构问题。
9、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理论
第一层次,是各种政治组织(政党、政治团体)与政权组织之间的关系及其运行制度。
代表工人阶级领导权的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代表其他阶级、阶层、利益群体的组织处于被领导地位。这就是我国的政治格局。
政治体制改革在这个层次上所要改革的是政治组织与政权组织之间的运行机制。
第二层次,是政权的组织形式,或称政体。它是体现一个国家如何行使政治权力的权力
结构问题。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体现民主集中制权力结构的政权组织形式。
那么在第二层次上要改革什么呢?要加强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机关的自身建设使其充
分发挥各目的功能,改革三种机关的相互关系的运行机制,也就是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
第三层次,是政府(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
10、民主和法制的关系
实行依法治国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首先,“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制度是指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说明法制是民
主的体现。
其次,制度化、法律化反映的广大人民意志必须是最高意志。
最后,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必须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社会主义法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11、法制建设
首先,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做到有法可依。
其次,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再次,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
最后,从制度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查权,做到执法必严
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