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改革实际和专业报考情况,经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研究,决定从2024年1月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和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金融(专科,专业代码:020105)、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专科,专业代码:020319)、药学(专科,专业代码:100801)、会计(企业会计方向)(专科,专业代码:020243)、机电一体化工程(专科,专业代码:080306)、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20320)、项目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20256)、销售管理(独
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20314)、法律(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117)等9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4年6月起停考,2024年下半年起不再颁发上述9个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二、上述9个专业停考后,未尽事宜按照《关于调整停考专业善后处理办法的通知》(闽考院自〔2012〕41号)要求执行。
三、请各单位及时通知上述专业所有在籍考生在停考前有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应考课程的考试进度。